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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更好运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神经末梢”,基层协商民主不仅是我国重要的民主协商渠道,也是基层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承载着人民群众民主精神培育、民主素质锻炼、民主实践操作的价值功能,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制度载体。
近年来,随着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深入开展,我国基层群众的ZZ意识和民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参与ZZ活动的热情和能力明显增强,但其在实践探索过程中面临的诸多现实困境也逐渐显现出来,协商的制度规范、成果落实与参与能力等方面还面临较多问题,存在刚性不足、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意见落实缺乏足够约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协商民主的效果。如何使基层协商民主更好运转,充分发挥其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传民声、汇民意、凝聚基层共识中的重要作用,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议题。
丰富“有事好商量”平台,提升参与的广泛性。参与群众越广泛,协商越充分,越有利于确保决策符合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实际。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参与了决策,往往也会更乐意执行这项决策,更容易推进工作开展。协商民主在向基层延伸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样态。进一步拓宽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是增加协商深度与广度、防止协商无序、及时转化协商成果、提升协商实效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形成了民主议政会、恳谈会、听证会、评议会等较为成熟的协商类型,与此同时,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又赋予其鲜明特色,形成了种类丰富、特色鲜明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模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