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关于对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八届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4日至4月25日,市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开展了常规巡察。4月27日,朱某某同志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被巡察X委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抓整改就是讲ZZ,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从ZZ的角度看待巡察指出的问题,从ZZ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始终在ZZ立场、ZZ原则、ZZ方向上保持高度清醒,以坚定坚决的ZZ态度、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底到边。要压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真正把X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和预防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治理,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延伸拓展,实现当下改和长久治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复发再发,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根据市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坚守ZZ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代表共计88人分别谈话,设立意见箱6个,张贴巡察公告5份,调阅2543份档案资料,发现4个方面13大类38个具体问题。
二、总体评价
2022年以来,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能够加强X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委要求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巡察情况看,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宽松软,违反中央XXXX精神问题突出;落实新时代X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短板;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巡察及审计整改责任落得不实,部分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等问题。
三、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ZZ理论学习不深入。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深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系统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2022年7月印发的《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上级X委会议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不符合“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二是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走过场、搞形式”,2022年至2024年,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未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没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不到位。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不强,X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2022年至2023年,仅研究过2次意识形态工作,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内容。
3.“五大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不到位。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推进“五大管理平台”建设运用不到位,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存在模块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一是员工劳动合同信息变动更新不及时。截止2024年12月,8名员工劳动合同信息未在人力资源系统平台同步录入,8名离职员工及1名退休人员信息记录不全,未上传解除劳动合同等附件,人力资源部平台建设学习运用不到位,发挥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作用不明显。二是财务数据推送不一致。截止2024年12月,交通建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等10个单位财务账套未做到“日清月结”;本部现金系统数据未及时推送总账系统,现金余额差异2741.92万元;贷款合同模块未反映12.8亿元金融贷款,与台账信息反映不同步;财务数据更新滞后,影响管理人员管理决策。三是项管平台数据录入信息混乱。所属5个项目项管平台目标责任数据和实际完成利润率不合理,录入的产值、成本数据异常。其中3个项目录入的目标成本大于合同金额14.34亿元,平台经营预警作用未有效发挥。
4.建立和执行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国有交通建设公司X委依法治企的理念不强,制度执行“变形走样”,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落实项目目标责任制乏力。项目责任担当风险抵押金缴纳比例不高,制度贯彻举措不到位。2024年1月至9月,有8个项目责任担当体成员因资金不足未按规定的最低比例70%交齐风险抵押金,其中2个项目责任担当体交纳比例不足5%。二是未在指定交易平台处置资产。2022年至2024年,8次通过自行组织招标拍卖会或在“中拍网”处置机械设备,未在国资委指定交易平台公开处置,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三是落实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不规范。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均未按规定在第一季度完成当年工资总额预算,且未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四是实物资产计量核算不规范。2022年至2023年,公司本部19次购买114.39万元的打印机、办公椅等固定资产直接费用化,未按制度要求建立实物资产台账且未组织实物盘点,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五是公车管理不严格。2022年至2024年,本部公车118次加油和17次维修保养、奎阳改建项目28次公车加油和维修保养,均未执行事前审批,公车管理不规范。六是经营稽核未做到全覆盖。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经营管理部门对所属各项目经营检查较少、频次低,项目经营检查覆盖率46%,在建项目中期稽核覆盖率63%,均未实现100%覆盖;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能力弱,项管平台数据录入混乱、项目经营亏损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对所属项目经营过程监管、检查、服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