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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浪潮中,《民法典》如一座巍峨灯塔,照亮了法治建设的前行道路。对于我们XX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而言,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不仅是顺应时代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我们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好X和人民赋予我们职责的重要保障。今天,我们齐聚于此,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旨在深刻领悟《民法典》的精髓要义,将其融入到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探骊得珠”的敏锐把握《民法典》要义,筑牢法治根基
(一)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时代意义。《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它系统整合了我国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经营,《民法典》全方位、多层次地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对于我们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而言,《民法典》所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为我们在粮食收购、储存、流通、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中处理各类民事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助于我们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
(二)精准把握《民法典》的核心内容。《民法典》内容丰富、体系庞大,共7编、1260条,各编之间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物权编明确了各类物权的归属和行使规则,保障了权利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这对于我们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法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物资储备库点管理等工作中,我们要依据物权编的规定,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资产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同编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涉及大量的合同签订与履行,如粮食购销合同、物资储备保管合同等。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编的要求,审慎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的顺利开展。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等也从不同角度对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和侵权责任承担作出了规定,这些内容虽然看似与我们的直接工作关联不大,但在处理涉及职工权益保障、企业经营纠纷等问题时,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我们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和行业氛围。
(三)全面认识《民法典》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深远影响。《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一方面,它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细致的法律依据,使我们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处理各类业务关系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依据《民法典》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更加明确粮食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粮食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的实施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它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更加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要积极适应《民法典》带来的法律环境变化,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与《民法典》的要求相衔接、相适应。
二、以“韦编三绝”的精神深学《民法典》内涵,提升法治素养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过程中,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我们要将《民法典》纳入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民法典》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领导干部还要将学习《民法典》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局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只有领导干部真正学懂弄通了《民法典》,才能更好地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