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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25年“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作为全国首个将“法治护绿”作为专项监督品牌持续推进的省份,三年来,我们通过“法治护绿人大行”这一平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4.2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更离不开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ZZ引领铸就法治护绿的“定盘星”,在学思践悟中扛牢使命担当
(一)把准ZZ方向,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X的使命宗旨的重大ZZ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从ZZ高度审视生态问题,以法治思维谋划环保工作,确保X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新三主”定位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推动市州政府建立“X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如岳阳市在推动长江岸线整治中,将“守护好一江碧水”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市委常委包段、县市区委书记包点”制度,累计拆除小散码头42个,复绿岸线16.8公里,相关经验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
(二)强化法治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屏障。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年来,我们推动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此次执法检查,要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新修订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用法治手段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要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等立法空白,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年内出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办法》。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查,三年来共纠正选择性执法、过度处罚等问题87起,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率提升至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