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扎紧“制度笼子”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明底线”,是加强农村X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X组织要念好“学、管、督”三字诀,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廉动力”。
以“学”为先,拧紧廉洁履职“思想开关”。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来说,如果廉洁意识淡薄,对X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就容易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最终误入歧途。《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农村基层干部必须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X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X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让《规定》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创新廉洁教育方式方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管”为要,强化权力运行“刚性约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X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不同层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各级X组织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X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滋生。此外,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ZZ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基层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以“督”为本,形成正风肃纪“强大震慑”。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X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基层X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执行《规定》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农村基层X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增强“不敢腐”的威慑力。
廉洁履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常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各级X组织要紧扣学理论、强监管、严惩戒关键环节,让“廉洁履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把理论要点学透,让“廉洁履职”内化于心。理论上的成熟是ZZ上成熟的基础,ZZ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干部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部分干部因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理想信念根基不稳,最终在利益诱惑前失守。这深刻警示我们,唯有筑牢理论根基,方能永葆廉洁本色。各级X组织要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武装,将《规定》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线上学习专栏、邀请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让大家深刻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入脑入心入魂中让X规X纪“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拧紧思想“总开关”。
把监管笼子扎紧,让“廉洁履职”外化于行。制度是最稳定、最持久的约束。《规定》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的总体要求、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级X组织要对标对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X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动X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多元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例如,建立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定期向上级X组织和群众报告廉洁履职情况;设立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鼓励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不廉洁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强对农村资金使用、项目审批、人事安排等关键事务的审计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要根据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关于X员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让制度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把惩戒措施落细,让“廉洁履职”固化于常。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最有效的预防。《规定》提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是口头上的要求,而是行动上的宣言。各级X组织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规违纪保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达到自我警醒、自我革命的目的。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案例剖析会等方式,在警钟长鸣中推动廉洁履职从常态变长效。
让清廉之风吹拂阡陌乡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中央****精神向基层延伸的固本之策,更是净化乡村ZZ生态的清源之举。农村基层干部身处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作风优劣直接影响政策落实效能与群众获得感。唯有以学习铸魂、以制度立规、以监督护航,方能确保乡村振兴蹄疾步稳,让清廉之风吹拂阡陌乡野。
立根铸魂,以思想淬炼夯实清廉根基。“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思想建设是廉洁履职的源头工程。《规定》将“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作为首要准则,为基层干部铸牢ZZ灵魂。针对农村干部文化水平差异和“微腐败”隐形变异等问题,各地须以《规定》为指引,创新教育方式:运用红色资源打造“行走的廉政课堂”,让杨善洲、焦裕禄等典型事迹成为鲜活教材;开设“院落夜话”“田间讲堂”,用方言俚语解读纪律条文,使政策法规听得懂、记得住。注重激活本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传统精神融入村规民约,通过快板、地方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让清廉文化在乡风民俗中扎根。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通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