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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主任在X物业恳谈会上的发言
各位好!
现在我不仅代表我个人,也代表业委会跟大家讲两句。今天上午我们业委会主动跟X这边协调,请X跟X、业委会召开一次协调会,我们在县里头开了大概两个小时的会议。那么今天会议大家所有说的问题,都在我们今天协商的议题当中,有10大项。
第一项,就是作为我们现在应急物业进入小区的法律依据。因为大家都知道应急物业是在X物业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这样的一个规定,它只对费用由全体业主来承担,但是什么前提下才能够用应急物业做了规定,所以应急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等是比较宽泛的,也不是很详细具体的。再加上咱们小区有两个宪法性的文件,第一个是《议事规则》,第二个是《管理规约》,都是在第一次业主大会我们投票通过的,这两个宪法性的文件,对应急物业没有就是否签订合同、物业费的标准、物业服务等级这些最重要的内容做出一个规定。所以,我们就跟X一直在强调,如果是应急的话,必须得有一些具体内容。
第二项,既然应急物业已经进入小区了,那么下面该怎么做?我们第二点讲的就是大家今天所说的内容,都非常的多,要求诉求也很高,那么如何去通过一个法律性的、制度性的来保证所有人的这个需求,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那就是合同。所以我们希望跟新的这个应急物业签订一个合同,大家就可以把所有的内容以法律形式,以民事的规范来加以保障。
第三就是物业服务的等级,刚才X主任介绍了这个物业服务的等级究竟是什么等级,我们现在是X,不适用于X的,而X的物业服务等级最高的是一级,一级的标准就是1.05元。我们到底是属于村中城还是城中村,我们X人来了这里,还没有享受到河北本地的这些城市的居民的待遇。而前期物业的标准,我们看到是非常不合理的。那么现在的应急物业还要去采纳!所以我们也希望跟应急物业把物业费的这个标准确定下来。
第四就是服务费的等级,服务的等级是跟物业费的标准是密切相关的,什么样的等级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X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物业提供一个基本的服务的,那么基本的服务就收基本的费用,如果再有产生的这个费用,另外再交纳好了,所以我们建议等级和标准挂钩,这样才可以在合同中保证我们业主的这个权益,同时也能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