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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近期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通报近期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深刻吸取教训,分析研判当前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对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市及我县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相关单位也作了发言,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时至今日,2025年已进入最后两个月,这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越是到这个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从刚才通报的情况和近期掌握的信息来看,当前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今年1-10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9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0万元。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但较大事故仍未杜绝,特别是近期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性质严重,教训惨痛。一起是10月25日,我县XX镇的XX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另一起是11月2日,在XX国道XX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两起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充分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依然存在不少短板和漏洞。下面,结合这些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近期发生的这些事故,绝非偶然,其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首先,思想认识的“警钟”在一些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头脑中并未真正敲响。一些同志和企业存在严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认为安全生产是老生常谈,年年讲、月月抓,产生了“听觉疲劳”和“行动疲劳”;有的认为经过多轮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已经基本消除,可以“歇歇脚、松口气”了;还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安全投入上“斤斤计较”,在隐患整改上“拖拖拉拉”,甚至在“不安全、不生产”的铁律面前依然我行我素、铤而走险。“10·25”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就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现场管理混乱、违规冒险作业的典型后果。这种思想上的“跑偏”和“缺位”,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
其次,责任落实的“链条”在一些环节上存在明显的“断点”和“堵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四梁八柱”虽然已经建立,但“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突出。从领导责任看,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检查工作“走马观花”,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对工作的实际效果缺乏跟踪问效。从部门监管责任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个别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监管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未能形成有效震慑。从企业主体责任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培训“走过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