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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妇女联合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市妇女联合会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各级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X委(X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技术防护、管理措施与业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市妇联X组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领导市妇联整体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X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和监督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领域内的网络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成立市妇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由X组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是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网络安全重大事项。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市妇联网络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
(二)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
(三)统筹开展网络资产梳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
(四)协调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按规定向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监管部门报告。
(五)监督检查各部室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问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