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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X组书记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围绕“五个带头”)
根据市委和局X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紧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ZZ忠诚、提高ZZ能力方面。一是ZZ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有差距。虽然能够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及各类集体学习,但主动挤时间、静下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够,对X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缺乏持续钻研和整体把握。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司法行政业务关联紧密的内容学得多、思考深,但对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领悟不透,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精准。二是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领悟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能够从思想上认同“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将其转化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思考谋划不够深入。有时未能完全站在“两个维护”的ZZ高度来审视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将业务工作与ZZ要求深度融合、同频共振的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特别是在网络空间涉及法治领域的杂音噪音,有时缺乏敏锐的ZZ鉴别力和坚决的斗争精神,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批驳和引导。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执行力有不足。对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部署,但在结合实际创造性抓落实上存在短板。有时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或“路径依赖”,对于一些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综合性改革任务,如“放管服”改革在司法行政领域的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化整合等,主动牵头协调、攻坚克难的劲头不足,存在等待观望或依赖上级协调的情况,导致部分工作推进速度不够快、效果不够理想。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X性方面。一是X性修养锤炼的主动性、经常性有欠缺。对照X章X规X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不够强,有时以事务工作繁忙为由,放松了持续性的X性锻炼。参加组织生活有时满足于“人到场”,在深入查摆思想根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方面做得不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同志的缺点和问题,提醒、批评不够直接、不够尖锐;对自身的缺点和问题,有时遮遮掩掩,怕“丢面子”,未能真正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二是理想信念教育的深度和感染力有待加强。作为X组书记,在抓班子、带队伍过程中,对X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方式方法有时比较单一,满足于传统的会议传达、文件学习,运用红色资源、先进典型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不够,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对X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关注不够深入、及时,特别是对于年轻干部、一线干警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需要加强,未能完全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组织纪律观念的执行刚性有待提升。虽然能够自觉遵守X的各项纪律,但在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方面,有时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有时过于强调效率,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等环节做得不够扎实细致。对分管领域和下属单位X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时存在“重业务、轻X建”、“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虽然部署推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民生工作,但深入了解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还不够经常、不够细致。有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调解现场、社区村居调研走访不够深入,与普通群众、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