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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814字)
2025年,X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专(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法工委紧紧依靠常委会的领导,加强与内部各专(工)委、外部各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依托“备案审查全覆盖、审查标准统一、纠正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接收备案情况
按照《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我县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明确将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畴。2025年度,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均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未收到县监委、两院、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报备文件。
(二)审查研究情况
对收到的10件报备文件,法工委联合相关专(工)委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方式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冲突,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此外,备案审查工作除了机关工作人员之外,专门邀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委员、代表、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审查,包括3名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律师,2名司法局工作人员,法院、检察院各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确保审查意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处理纠正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坚持审慎与刚性并重。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适当情形的,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其自行修改或废止。2025年,共向文件制定单位发出书面审查意见10份,提出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