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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时报/2023 年/3 月/27 日/第 A04 版聚焦· 村镇银行改革
村镇银行重组化险的两条路径
——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孙同全
本报记者 郝飞
近年来,个别村镇银行曾出现过隐形大股东现象,即其他几个股东存在关联,合计持股比例超过主发起行,且未及时发现,隐形大股东将村镇银行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金库,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隐患,也使村镇银行各类风险不断聚集。
有业内人士认为,本地“ 村改支”、异地并购或是村镇银行重组化险的最优路径。如何让村镇银行既能发挥机构灵活的优势,又能化解村镇银行的各种风险?近日《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孙同全。
记者:村镇银行初创时期,多数主发起行只持有 20%股份,当时对村镇银行快速发展、扩张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果主发起行仍旧持股比例较低,村镇银行会产生哪些弊端?
孙同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为了鼓励更多银行和社会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建设,更快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监管部门没有要求更高的主发起行持股比重,对村镇银行快速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低,就会给其他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从而为控股村镇银行创造了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主发起行名义上是大股东,也难以有效控制村镇银行,同时还需要为村镇银行的风险兜底,权责不对称。
记者:主发起行主要定位是为村镇银行提供指导,主发起行高比例持股后,如何保持村镇银
行独立经营,培育内生动力、激发经营灵活化的机制优势?
孙同全:主发起行高比例持股后,往往将村镇银行作为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各种权利上收,
很难保持村镇银行的独立经营地位。要保持村镇银行的独立经营地位,需要做到扬长避短。
村镇银行的长处是独立法人, 决策链条短, 对市场反应迅速, 机制灵活;服务县域及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