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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2023 年/9 月/20 日/第 006 版金融市场公司
当前信托公司要做好“ 六稳” 工作
访本报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
本报记者 胡萍
日前,中融信托发布公告称: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本公司与建信信托、中信信托签订了《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本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服务。中融信托启动委托管理意味着什么,有何影响?针对相关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本报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
《金融时报》记者:中融信托正式启动委托管理运行模式意味着什么?对该公司或者信托行
业有什么影响?
邢成:信托公司由同业托管这种形式在中融信托之前已经有过几次,在监管部门指导或者是委派之下,由同业对风险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此次,中融信托由两家同业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显示了监管部门对此次事件的高度重视和迅速反应。
此次事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当事公司而言,它意味着自托管之日起该公司就正式进入了非正常的运营状态,至少是在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和限制之下的运营状态。下一步,根据事态发展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判断,监管措施还有可能进一步更加深入地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整改方案有可能会陆续跟进,包括股权转让、企业重组、管理层变更等。因此,对当事公司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其次,对于投资人来说,应该说是一个相对积极的影响。因为无论当事公司已发生的风险项目无论规模大小、数量多少,有了托管的监管安排以后,就表明该公司再不可能出现风险失控的“ 裸奔” 状态。换言之,投资人的利益或者说投资人的损失已经某种程度上被“ 锁定”,相关的或有的风险已经完全纳入到了监管的视线之内,就不会出现完全无序或者是没有底线的失控现象。而且在托管公司的有序管理和整改措施以及风险防控手段的合力治理之下,相关风险也会一定程度上被化解、弱化和防范。所以,对于投资人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其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最后,对行业来说,显然是一个严重负面影响,也就是说行业里又多了一家风险公司,值此转型关键时刻,尤其受到市场关注。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已有若干家上市公司披露,购买的多个信托产品出现逾期情况,您
分析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的信托投资行为?
邢成:据有关媒体报道,数家上市公司都披露了其投资的信托产品延期兑付等情况,实际上,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投资决策、投资过程和投资结果都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要求、专业标准和风险意识。特别是作为上市公司这类公众公司,它直接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就更应该多一份审慎义务、投资责任和风险意识,但在过去的一些年中,部分上市公司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甚至背道而驰。没有把股民的投资和权益放在第一位,对投资信托理财产品而言,为什么有超过 10家上市公司会集中踩雷中招某一家信托公司的风险项目?关键的一点就是上市公司在投资的过程当中,没有做到科学、专业和审慎的论证与尽调,只是盲目地根据所谓的收益率高低,或者是听营销人员的一些虚假宣传,对底层资产配置和风控措施并不了解,风控意识淡薄。所以上市公司踩雷信托公司的风险产品,既要追究信托公司理财产品有哪些瑕疵和问题,也要探究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公众公司,作为一个机构投资人,其投资能力、专业水准、风控意识的缺失。还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现在暴露的一些所谓上市公司兑付风险问题,基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增量的风险问题。都是两年、三年前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