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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2025 年/8 月/8 日/第 005 版经济
云南支持开发区探索“ 管委会+” 管理运营模式
首席记者 廖兴阳
8 月 7 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示,截至 2025 年 8 月 6 日, 《云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修订后的《办法》由原来的 8章 56 条,调整为 7 章 46 条,并明确支持开发区探索推广“ 管委会+事业单位+企业” 或者“ 管委会+企业” 等管理运营模式。
开发区主导产业不得随意变更
《办法》明确,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园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及各类省级开发区。化工园区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