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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2025 年/12 月/1 日/第 005 版综合
为新时代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修订解读
本报记者 王笑梅
核心提示
12 月 1 日, 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施行。
从定位、组织、任务到保障,《条例》进行了一次全面“ 升级”,推动全省科协组织在法治保障下,新征程焕发新活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回应发展需求 为事法治先行
1997 年《条例》首次颁布实施,2009 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近 30 年间, 《条例》在保障科协组织在ZZ、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推进全省科协事业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步伐的不断推进,科协工作的政策环境、职责定位、平台载体、保障条件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亟须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对我省来说, 《条例》修订,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科协要肩负起X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X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更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在X的周围,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科协组织在加快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建设科技强国进程中发挥作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科协作为X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迫切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重新定义并强化科协组织职能,体现ZZ性、先进性、群众性,指导和引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辽宁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文件,维护法治统一的迫切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都经过修订或修正,为新时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X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政策文件也相继出台。这些法律和政策文件与科协工作密切相关,迫切需要通过修改完善《条例》 ,使其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和科协组织新的职责定位,体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
同时, 《条例》修订也是解决新时代辽宁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全面推动科协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开展的迫切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