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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日报/2024 年/1 月/17 日/第 004 版理论与实践
全面构建玉溪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玉溪市民政局
按照X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 “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精神,市民政局积极投入“ 玉溪之变” 大讨论大实践行动,从打通“ 堵点”、消除“ 痛点”、补齐“ 短板” 入手,注重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加大各级财力保障,不断优化设施布局、增加服务供给,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困难人员兜底保障为基础,以全体老年人享有为目标,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先行先试,规划引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未出台之前,玉溪市民政局于 2021 年 8 月率先制定实施《玉溪市养老服
务体系“ 十四五” 建设规划》。
实施省级综合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制定《玉溪市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次清晰提出建设全市“ 三级一有” 养老服务体系 1.0 版目标,即每个县(市、区)最少有一所公办养老机构,乡(镇、街道)按照区域整合最少有一个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最少有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以老年活动中心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中心。聘请远景大数据研究中心开展玉溪市养老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提出积极构建玉溪“ 东部片区” 休闲养老养生区、“ 哀牢山” 绿色保健养老养生区、“ 红河谷” 冬季避寒养老养生区和以澄江市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红塔区康复辅具生产为中心的“ 三区两中心” 养老产业发展格局目标。
先后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规模和具体功能布局,明确了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扶持措施。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玉溪市“ 一老一小” 整体解决方案》《玉溪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等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足马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保障,加强支持促进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2019 年以来,全市投入各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达 3 亿多元,在确保 1.0 版“ 三级一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的同时,向 2.0 版的“ 四级一有” 养老服务网络覆盖体系推进(城市:县—街道—社区—居民区,农村:县—乡镇—村—组)。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每年将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经费 400 万元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对全市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在职在编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工资据实分别列入市级、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全面保障,全市 45 家特困供养机构不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供养能力进一步提升,对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老年人做到愿进尽进、应养尽养。不断扩大养老服务市场开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社会力量新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自主建设和租赁
5 年以上分别以每个床位 1 万元和 5000 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给予补贴支持。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取得突破,全市 8 家养老机构通过实施公建民营,在优先满足县内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加大综合监管力度,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以“ 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年深入各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秩序恢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医养结合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 55 家、床位 4565 个。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街道层面,全力推进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以区域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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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养老服务功能为枢纽,各类社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日间照料功能性设施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