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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2022 年/10 月/11 日/第 004 版要闻
改革赋能,助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年度重点改革取得一批制度性成果
本报记者 陈月飞
9 月 29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通过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推动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该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 2022 年度重点改革取得的又一制度性成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 10 项重点改革,不少制度性成果在全国走在前列,改革拉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正在凸显。
以改革做实人大法定职能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 四权” 之一。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一直以来运用得还不够充分。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开展“ 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 改革,从工作实践和制度建设层面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行了强化。
制度建设上,既在全国首次出台决定,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还修改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作出将“ 省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列入重大事项范围等方面调整,程序更规范,操作性更强。工作实践上,今年首次制定出台的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把决定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一样单列,全年将陆续作出 14 项决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林介绍,今年所作决定数量不仅是本届前 4 年的总和, 而且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立法、 监督、 代表工作结合起来, 打好履职 “ 组合拳”,力求取得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关注好“ 事”,也要监督好“ 人”。在坚持X管干部原则前提下,“ 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 成为年度重点改革项目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袁功民介绍,鉴于当前全国省级层面开展这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我省坚持稳妥有序推进,主要针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先行开展监督。同时,鉴于我省市县乡人大已普遍开展这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指导意见,提出对市县乡人大逐步推进这项监督工作的目标要求。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人大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辖区范围内贯彻实施。 “ 执法检查是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 利剑’ ,但在实行‘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曹远剑介绍,有鉴于此,制定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相关意见成为改革重点项目。
年度重点改革还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监督。7 月底审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明确对省政府贯彻实施中央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决策和省委部署,编制、执行和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等八个方面进行监督。 “ 决定还明确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在经济工作监督中可以组织代表视察、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这是我省人大工作实践中的特色有效举措,有利于提高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 ”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周铁根说。
以改革进一步发挥代表独特优势
经济工作监督专业性极强,数字技术加持下监督效能将大幅提升。年度重点改革项目“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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