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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报/2023 年/2 月/17 日/第 002 版
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仲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 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X的全面领导,引领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ZZ任务,广泛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 五个更大” 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 4· 27” 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X的创新理论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
(二)高位谋划推动中央、自治区X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X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 市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对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全区率先制定《桂林市贯彻落实自治区X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 ,明确 54 条具体落实举措,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有效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市委领导,及时传达贯彻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54 次。圆满完成自治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成功选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61 名。对标市委中心工作,做到思路谋划围绕中心、工作部署突出中心、履职重点紧扣中心,全面落实“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重要要求,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 三大振兴”、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落细。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细化 96 条具体工作任务,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探索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政府决策从“ 为民做主” 转为“ 由民做主”。深化民主立法,拓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渠道,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 直通车” 作用,深入开展论证、听证、协商等工作,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创新“ 民生小事” 快速办理机制,依托市辖六城区 37 个社区代表联络站,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快速提交办理,及时反馈结果,办出代表认可、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效应,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桂林实践”。[更多资料+微 信:114]
二、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成效
(一)科学编制立法规划。紧扣中央、自治区X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范围和权限,编制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 34 个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二)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立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 保护好漓江、 保护好桂林山水”、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的重要指示,聚焦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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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领域,推进“ 小切口” 立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审议通过《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 《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等法规 2 部,并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初次审议《桂林市禁止非法开采砂石土资源的若干规定(草案) 》《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资源保护条例(草案) 》 《桂林市公共场所文明行为条例(草案) 》等法规 3 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乡村民宿发展等立法调研项目 6 个。自 2015 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立法数量和质量一直保持在全区前列。[更多资 料+ :114]
(三)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小切口” 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立法商议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等立法工作制度。推动立法智库建设,确定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 4 家单位作为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聘请 55 名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专家学者作为立法专家,为立法工作提供系统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确定 23家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立法民意“ 直通车”,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好反映民意。制定《桂林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指导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瑶医药、油茶产业、月柿品牌等立法调研,将瑶医药保护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指导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启动龙脊梯田保护立法和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修改工作。
(四)从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 双审查” 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听取审议 2022 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服务中心大局,依法监督展现新作为
(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实行“ 最严监督”。依法决定将每年 4 月 25 日设为“ 漓江保护日”,引导全市人民牢记领袖嘱托,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设立“ 人大代表生态环境监督员”,实施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创新“ 人大+审计” 的生态环保监督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有效整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实施情况, 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砂石土资源保护专题视察,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履职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大监督。
(二)围绕经济健康运行强化财经监督。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计划、预算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实施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专项报告,严格执行先审后用,支持市政府用好用活新增债券资金,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聚焦风险防范和化解,强化政府债务情况监督,首次听取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聚焦国有资产保值增效,首次编制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
(三)围绕“ 三大振兴” 强化监督支持。围绕推进产业振兴,开展 2021 年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重点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发挥专项资金的牵引性、带动性、关键性作用;开展桂林米粉产业保护发展立法调研,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情况、建设世界医美中心、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专题调研,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听取审议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情况专项报告,开展林长制推进和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围绕推进科教振兴, 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助推高质量发展; 对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助力桂林科技创新发展。
(四)围绕民生关切和司法公正强化依法监督。聚焦社会民生,听取审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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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的实施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民族工作、侨资企业发展专题调研,助力桂林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在全区人大民族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听取审议城区建设工程“ 烂尾楼” 问题处置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支持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合力,逐步解决“ 烂尾楼” 问题。
四、强化履职赋能,代表履职为民实现新突破
(一)代表履职赋能创新推动。结合开展专班工作,制定代表履职赋能工作方案,从搭建完善的履职平台体系、创新多样的活动载体、完善高效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强化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构建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等 5 个方面作出部署、抓好落实。加强各级代表培训,强化代表履职经费保障。
(二)代表履职平台持续优化。深化拓展“ 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 工作并取得新突破,代表履职为民工作成为全区标杆。2022 年 6 月,全区人大代表“ 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 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桂林召开,桂林经验在全区推广。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机构建设,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临桂区等 11 个县(市、区)成立了专人专编的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全市建立乡镇一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 148 个、各级代表联络站 1006 个,打造特色行业代表联络站 135 个,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实现选区全覆盖,特色履职平台创建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
(三)代表履职活力有效激发。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多级联动,服务保障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去年初,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桂林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追加 3.8 亿元预算支持漓江生态保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驻桂林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 20 件,有力助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获得国家层面更多重视支持。服务保障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