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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报/2023 年/8 月/24 日/第 001 版
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述
本报通讯员 黄振胜 周晏如
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联动四川出台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上下联动找准问题症结,现场“ 十问治水” 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 ⋯ 近年来,一项项务实的举措打出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助力生态环境改善的“ 组合拳”。
完善法规制度 强化刚性约束
夏末秋初,位于长江上游的广阳岛处处皆景。这里曾被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岛内原有生态系统遭到破坏。2019 年,全新的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出炉,重庆下定决心守护长江中心这一抹绿。
同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强化刚性约束,建立生态保护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核心管控区内建筑规模和建筑高度,用“ 小切口” 立法为服务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广阳岛之变,成为巴渝大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动实践。其背后的法治力量,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水污染防治、 湿地保护、 地质灾害防治、 矿产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生活垃圾管理以及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等多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实际行动助力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如在《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基础上,推动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将适用范围从“ 三峡库区及流域” 扩大到“ 重庆全域” ,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进程中,紧盯质量,丰富形式,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如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改变立法体例,将“ 办法” 改为“ 规定” ,仅用 20 条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部门职能、检验检疫等进行全面规范,出台了《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 。表决通过《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后,由市人大环资委指导相关部门出台了《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工作沿着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前行。
加强协同联动 合力共谋实效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背景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也成为川渝两省市人大合作事项中的
重点任务之一。
为解决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
题,2021 年,重庆市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与四川省制定条例的形式进行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