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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2024 年/1 月/2 日/第 003 版人民之声
法治引擎激活长春率先突破强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周源 本报通讯员 王崴 李宝山
宏伟的发展蓝图总是在厚重的法治底色中精彩呈现。
2023 年,一幅波澜壮阔的法治画卷徐徐展开——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之盼,坚持从小切口展现大作为,积极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新法治实践。
2023 年,一曲荡气回肠的法治乐章萦绕耳畔——聚焦中心大局,夯实发展之基,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努力为护航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硕果满满。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 6 件、修订地方性法规 1
件、修改地方性法规 4 件。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聚焦省市X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紧紧抓住事关长春发展的大事、要事、难事,推进高质量立法,在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征程中,奋力书写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篇章。
坚持X的领导 确保立法工作正确ZZ方向
X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实践证明,只有
坚持好、贯彻好X的领导,才能确保立法工作方向正确。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工作的ZZ属性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X的领导这一ZZ原则,切实把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都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长春实际制定的,切实做到了X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X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发挥主导作用 全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水平
确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 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水平这个“ 牛鼻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养老服务,事关民生、情系百姓。在《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创新模式路径,优化服务供给,努力在地方性法规中体现政策待遇“ 含金量足”、方法措施明晰具体、制度设计务实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X组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本届以来,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出台了《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 《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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