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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2025 年/1 月/22 日/第 009 版要闻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莉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 5 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成绩,推动上海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全年共举行 9 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 23件;听取和审议 17 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 5 项执法检查、5 项专题调研,组织 2 次专题询问;听取和讨论 10 个重大事项报告,作出 3 项决议;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71 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88 人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提高ZZ站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成效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守人大工作大方向大原则大道
理,忠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临上海调研,充分肯定上海人大工作,提出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要求打造展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上海窗口。常委会协助召开上海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召开市区人大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ZZ优势、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增强做好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 5 周年之际,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全国 31 个省区市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共同学习领会这一重大理念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召开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始终坚持X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 第一议题”,常委会X组召开 22 次会议,及时跟进学、全面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组织 10 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建设“ 五个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主题开展学习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健全X组工作规则,制定X组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X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研究上海人大助力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举措,完成市委明确由人大牵头的改革任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X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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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宣传,保证宪法实施。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地方立法,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定,及时就变通情况作出说明。对现行有效法规进行常态化评估清理,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领域法规开展专项清理,重点解决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决策不衔接问题,根据清理结果打包修改 17 件法规。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进一步规范市“ 一府一委两院” 和区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组织 9 次宪法宣誓仪式,34 人次进行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立法工作,服务保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坚持X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创新、提高立法
质量,不断为改革开路、为发展护航。
强化“ 五个中心” 建设法治保障,增强城市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在完善基础研究投入、加强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用评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助力三大先导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修订《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推动在更高起点上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修订《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推动加快航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确立建设全球领先国际航运中心的新目标定位,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 基本建成” 向“ 全面建成”跃升。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加大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创新力度,助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聚焦商事、金融、开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创制性、变通性的独特优势,为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提供法治支撑,出台法规均为该领域全国首创。制定《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 ,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赋能外贸新业态发展。制定《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首创性赋予区块链电子单证法律效力,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制定《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深化建筑领域改革,强化责任建筑师技术主导作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 ,创新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路径,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审议《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支持浦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人民城市建设立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促进全社会育人资源统筹使用,助力构建“ 校内外育人共同体”。制定《医疗保障条例》 ,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推动药品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多元化需求。及时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持续跟踪法规实施情况,促进政府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加大对电动自行车“ 拼加改” 的源头治理和违法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 ,助力书香社会建设。制定全国首部《无废城市建设条例》 ,制定《绿色建筑条例》,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快“ 美丽上海” 建设。修改《殡葬管理条例》,规范和加强服务管理。制定综合性的《气象条例》 ,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修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 ,支持上海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同,掀开区域人大协作新篇章。学习贯彻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要求,牵头召开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签署新一轮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协议,首次编制三年协同立法工作计划,通过进一步完善协同立法、加强协同监督等 5 份文件,围绕科技创新、产权保护、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等深化区域法治协同,开启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新征程。与苏浙两省人大同步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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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个综合性跨省域协同立法,支持构建示范区跨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
三、用好监督职权,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新提升
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能。
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监督,促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听取和审议“ 五个中心” 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促进“ 五个中心” 整体提升、相互赋能。听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更好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听取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提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发挥促消费扩内需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听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有关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辐射长三角的能级,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推进“ 五个新城” 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进一步完善新城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特色、强化交通支撑。对外事工作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权益保护、促进交流合作。首次对本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情况开展监督,要求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上海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