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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2025 年/1 月/28 日/第 A04 版要闻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国豪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45周年。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描绘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福建、厦门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征程特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牢记殷殷嘱托、勇担特区使命,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感恩奋进。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全市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贡献智慧力量。全年共召开 11 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 15 项、通过 14 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 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 38 项,开展 6 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 次专题询问、5 次满意度测评;作出决议决定 6 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5 人次,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着力推进ZZ机关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决把X的全面领导贯穿
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人大工作正确ZZ方向。
持续加强思想ZZ建设。坚持不懈用X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 第一议题” 制度,紧密结合深入学习领会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用好我市系统回顾特区奋斗历程得出的“ 三条重要结论”,不断提高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常委会X组共集中学习 23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 9 次,常委会领导到基层一线和所在支部讲授专题X课、开展宣传宣讲 20 场次,带动各X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239 场次,持续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认真执行X的领导各项制度。坚持X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ZZ原则,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确保X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把X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常委会确定议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任务主动融入全市大局,工作安排调整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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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重大部署,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报告,确保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跟进落实到哪
里,确保X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
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 ,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工作等人大领域改革。认真配合做好省委督查检查,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环资业务培训班、厦门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45 周年座谈会保障任务,成功举办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 30 周年系列活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得到全国人大有关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扎实有效开展X纪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X纪学习教育与人大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发挥常委会X组领学促学作用,举办专题X课、读书班、专题研讨等 36 场次,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活动等 50 场次,机关X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二、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推进权力机关建设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
立法、监督、任免等工作质效,努力以更高水平履职、更加有为担当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
以先行先试立法引领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特区立法功能作用。系统回顾总结特区立法 30 年的发展实践,将特区立法工作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成立工作专班提前谋划、推进完成个人破产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充分发挥立法智囊作用,到最高法院和外地高校举办专家立法论证会,扎实开展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着力提高立法质效。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 民意直通车” 作用,共收到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 100余条,许多意见建议被吸纳转化为法规条款,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强化综合改革试点法治保障。制定全国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地方法规,着力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机制,便利台胞在厦就业创业,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央媒作了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反响。制定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聚焦法定机构运行、人才引进、财政保障三大机制建设,对金砖创新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方式以及人事权、财权等进行立法创新,为促进金砖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提供制度支撑。修改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助力扩大高水平开放。修改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条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条例等法规,确保改革与立法决策相统一。优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制度供给。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在建立可持续更新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等方面创新制度设计,推动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制定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对标国际航运先进做法,构建具有厦门特色、满足实际需要的船舶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修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服务,细化安全措施,服务社会治理,守护城市高颜值。修改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流程,强化支持保障,提升援助质效,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授权市政府对失业保险条例中与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定进行暂时调整适用,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