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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凡机关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都要参与行政总值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要经行政院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岗暂时离开,必须在值班室门上贴有留言,告知去向,标明联系方式。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意见认真办理。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做到不漏项。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不空档。交班时应面对面进行交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确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认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