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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已经20XX年2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推荐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快来看看吧。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治区行政应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