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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趋势性的思考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趋势性的思考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趋势性的思考我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多层次的综合性、专项性的会议,大家谈论最多的,也是较集中的话题是: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凸现司法行政的社会地位及社会功效。我想我们在谈论这一话题的同时,是否可以再更深一层次思考:我们要充分完全地凸现司法行政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效,其决定性动因是什么?我认为: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及客观趋势,才是我们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及表象的客观趋势,才能透析司法行政系统的战略地位及存在意义,这样我们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履行职能、探索发展过程中才有永久的、持续的动力。
因此,我们应该透析研究司法行政系统功能战略性、趋势性,以此来引导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方式、方法,探索完善发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律,在履职过程中,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功能目标的同时,凸现司法行政的战略地位和社会功效。首先,我们来探讨司法行政系统功能的战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