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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8196
2024年1月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暨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21日)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内容系统全面、措施切实可行,是指导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重点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强化城乡统筹理念,城乡一体共识要有新高度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城乡全面融合的重要阶段。需要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整体的视野来系统认识和谋划推进。我们应看到,城乡一体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统筹城乡政策有碎片化现象,城乡基础设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公共服务城高乡低、城优乡劣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同时,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较,苏州、成都、嘉兴、温州等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的力度大、亮点多、效果好,有不少领域已跑在了我们的前面。
面对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发展态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保障农民权利,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按照“均衡均富、共建共享”的要求,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以城乡一体规划建设为龙头,以推进集聚、集中、集成、集约为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提升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水平,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着力健全城乡一体公共服务网,着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到2016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达到94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1,基本形成新型城乡空间形态,城乡基础设施“五网”联网对接,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到2020年,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进入体制化运行轨道,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要素市场化基本实现,建设成为富有宁波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二、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城乡布局形态要有新格局
要加快规划衔接融合。年底前,各县(市)区都要明确农民集聚区和规划保留村布点定位,乡镇(街道)都要明确“1+3+X”(一个城镇,农民集聚区、中心村、特色村三类村(社区)和X个规划保留村)规划布局体系,并且都要有具体量化的指标。要支持试点乡镇在9月底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或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实现“两规”同步编制、统一报批,为全面推进“两规”融合积累经验。
要提高资源要素利用率。要通过调整规划,着力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产业向规划功能区及农业园区集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规划建成区集成,实现土地等资源要素的集约高效利用。
要加快村庄改造撤并。力争每年撤并200-300个村落,三年内在现有村庄总量上减少10%,要把这个指标落实到涉农县(市)区。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加强分类指导,改变以往以村为单位的土地开发模式,在镇域乃至县域范围内统筹,提高农民集中居住度和资源利用率,让农民住得起房、赚得到钱,生活质量有明显改善。
要凸显乡村形态之美。充分尊重乡村自然风貌、历史文化以及产业结构等特点,“全面融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