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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9305


2024年1月
在全市金融扶贫搬迁项目对接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1月21日,根据记录整理)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金融扶贫搬迁项目对接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让大家进一步深入了解易地搬迁金融扶贫工作的政策,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国家制定出台易地搬迁金融扶贫政策,这是加快扶贫攻坚步伐的又一重大举措,也为我们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了极其难得的历史机遇。年初,我们向省发改委上报易地搬迁1万户、20个亿的规模,由于各县区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行动迟缓,整体推进的力度不大。但全省一些市州敏锐地抢抓了这一政策机遇,已经有超过100亿的贷款落实到位。张掖是非集中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较少,因而不可能占很大的份额,但是这一扶持政策张掖完全可以争取到10亿、20亿,甚至更大的规模。能否把这项政策用好,不仅关系到精准扶贫,而且关系到张掖未来几十年的长远发展,如果错过这个机遇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正视不足、迎头赶上,努力把这项政策充分用足用好。
近年来全市的发展之所以有目前这样好的势头,与我们用好金融这个杠杆有很大关系。我们着力创新金融工作,做好融资这篇大文章,有效缓解了财政和投资下滑的压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贷款增幅连续3年在30%以上,贷款增幅超过存款增幅的一倍,连续两年获得省长金融奖。今年我们在国开行和农发行的政策性贷款走在全省前列,农发行已经签了600亿的授信协议,最近还要跟国开行签署500亿的授信协议。昨天9个亿的东六路贷款通过了贷审会,红山湾水库3亿贷款已经到位。能不能用好贷款,能不能发挥好金融这个杠杆的重要作用,关系到我们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速度,也体现我们把握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但在金融支持扶贫易地搬迁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思想认识还跟不上,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县区普遍有畏难情绪,因而工作处在滞后状态。如果这个政策落实不好,说明我们驾驭经济的能力水平还不够强,就可能犯低级错误,出现系统性失误,甚至会影响扶贫工作大局乃至张掖今后的长远发展。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全面准确理解易地搬迁金融扶贫政策。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这个政策含金量很高,可以直接用来搬迁建房,可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于有条件进城进镇的还可以用来直接在城镇买房。对过去移民易地搬迁设施不配套的也还可以用贷款来建设配套,政策实施的范围很广,回旋空间很大。按照这个政策,贷款项目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掌握,贷款支持同步搬迁的人口执行人民币银行贷款利率,最高可以按40万元放贷。而且这还是在国家没有明确贷款贴息前执行的政策,并不排除将来国家可能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