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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9688


2024年1月
履职促发展 担当显作为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6年10月25日)
这次会议议题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很好,开得很成功,这与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体现了各位组成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精神状态。
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建议草案的报告。这次市级预算调整,是在国家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减税清费大背景下,省财政厅提出的要求,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必要的、及时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预算,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本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与省人大上下联动的议题,也是一项惠泽民生的事业。前期,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分赴有关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会议期间,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从反映的情况看,《条例》修订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着力构建行业监管“四级体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下移管理重心,强化分类施策,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站位要有高度。要把物业管理放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层面去思考,放到城建新提升工作中去谋划,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打造多层次、全覆盖、高水平的物业管理服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统一。管理要有力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行业自律、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基层X组织作用,强化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四级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物业企业和居民沟通联系,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法治教育,扩大社会法治宣传面,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服务要有精度。增强服务业主观念,深入了解业主意愿,善用系统思维、法治方式、创新办法,消融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误解,下决心把人民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解决好。要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信誉好的物业管理龙头企业,走出一条专业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