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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2025 年/1 月/22 日/第 002 版要闻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 《统计法》 不断推进浙江统计工作法治
化制度化规范化
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徐文光
2024 年 9 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颁布 41 年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浙江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推进浙江统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提升站位、依法治统,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X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以上率下,推进统计法治教育春风化雨、入脑入心。X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新修改《统计法》 ,切实增强ZZ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省委X校主体班次常态化开设统计法专题课程,全省各级X校实现统计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带动和引领设区市和县(市、区)X委政府负责同志跟进学习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突出防治并举,推进统计法治惩戒形成震慑、警钟长鸣。2022 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开展省级统计督察,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全程监督整改,进一步压实各级X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统计机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全省统计部门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检查协同,对统计造假“ 零容忍”。2022 年以来,全省执法检查 2.2 万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坚决查严查实,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形成强有力的统计法治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