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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2025 年/10 月/17 日/第 003 版综合
滨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4 年 10 月 11 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订《滨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将督察报告反馈的 6 个方面问题分解细化为 24 项具体整改任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督察整改使命担当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环保督察整改ZZ责任,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ZZ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坚定不移抓好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X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 25 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 31 次,开展现场督导调研 33 次。各级X政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推动督察整改落实见效。
(二)构建大环保格局。严格落实《滨州市各级X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滨州市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持“ X政同责、一岗双责”和“ 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要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着力健全完善大环保格局,统筹各方、凝心聚力,举全市之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水平。
(三)强化督导调度。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对每一项反馈问题实施“ 清单化” 管理,及时跟进整改进展。针对重点整改任务,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对整改进展缓慢、存在逾期风险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督办单,有效传导压力、拧紧螺丝,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四)落实最严格法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大气、水、土壤等方面法律法规,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树立制度刚性,强化考核问责,各级人大依法监督,政协组织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X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滨州大地落地生根见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生态思维提升发力。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X员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列入各级X校(行政学院)重点班次培训计划,指导抓好行业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系统人员思想、思维、思路,先后培训干部 500 余人次,专题培训 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