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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日报/2023 年/6 月/7 日/第 007 版专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2022 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 杨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2022 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书记李理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接受审计,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做好审计工作“ 下半篇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汇良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多次重要批示,要求逐条制定方案尽快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苏翠芳主持召开多次审计整改推进会,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2 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 3 种方式进行,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市审计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明确整改要求,要求 75 个旗区、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X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不断压实
市审计局坚持揭示问题与督促整改“ 双推进”,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 挂销号” 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 3 种方式,既把握总体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 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出问题组织研究会商、制定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加强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共促整改
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建立联网监督、问题共享、线索移送、监督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市人大通过建立联网监督平台,实时监督审计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坚决查处审计反映情况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有力推动了整改;市级督查部门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督办,共同推动整改落实。
(三)深化标本兼治,“ 防未病” 功能凸显
市审计局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帮助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合
理化的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有关旗区和单位结合整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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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制定完善了规范资金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等相关制度,更
好发挥审计“ 治已病、防未病” 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 246 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
155 个、85 个、6 个。要求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 100%;要求持续整改的 6 个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 路线图” 和“ 时间表”,正在按照方案持续推进整改。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整改问题金额 27.54 亿元,其中:追缴入库 7.71 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 14.01 亿元,调整账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整改 5.82亿元;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 项,追责问责 1 人。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资金预算审核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鄂尔多斯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鄂财评规发〔2021〕2 号)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关于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 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鄂财发〔2022〕115 号) ,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分配方案,加大支出力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已按规定下达专项资金;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未进行评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评估,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安排作出调整;关于未按规定提前下达市级转移支付指标预计数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与财政厅对接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金额,提高 2023 年提前下达比例;关于未按规定向旗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各科室在 2023 年向旗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时必须同步下达项目绩效目标;关于项目未按投资计划开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数据填报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如实填报重大项目库项目调度数据,市发改委将加大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库项目调度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关于市文旅局等 6 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的问题,市商务局重新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内部控制手册》 ,其他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编审流程,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关于市商务局等 5 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已于 2022 年“ 沉淀资金大起底” 专项行动中上缴了国库。关于市文化馆等 7 个单位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编制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时已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向二级单位批复预算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向分支机构批复预算。
2.收支预算执行方面。关于市图书馆等 2 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款 41 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关于市信访局等 4 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2 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列支费用;关于城川民族干部学院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500 万元的问题,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对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进行了严格审核, 防止多报、 虚报工程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关于团市委无培训计划列支培训费 45 万元的问题,团市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部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关于市委政研室等 10 个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自评不准确、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等问题都属于今后规范类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作出改正承诺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市审计局在今后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将对上述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持续关注。
4.财务管理方面。关于市图书馆等 5 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30 万元的问题,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已进行调账处理 27 万元,市图书馆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局 0.68 万元,其余 2 个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关于市商务局等
4 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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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关于市信访局等 2 个单位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改正,对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关于城川民族干部学院从零余额向基本户转账 830 万元的问题,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已将相关资金纳入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
(三)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关于部分旗区存在的依据不充分化解债务的问题,相关旗区通过安排财政资金支付款项、与债权人协商取得债权人同意核销、有争议款项履行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系统调整处理等方式完成了整改;关于部分旗区化债奖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旗区通过与市财政局沟通在以后年度扣除多申请的奖励资金、尽快拨付奖励资金等方式完成了整改。
2.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于鄂托克旗等 4 个旗区债券资金滞留财政部门 2.2 亿元的问题,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已按规定下达债券资金 0.13 亿元完成整改,其余 2 个旗区下达债券资金 0.6亿元,剩余 1.47 亿元将按工程进度拨付;关于准格尔旗等 2 个旗区债券资金滞留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 1 亿元的问题,准格尔旗已拨付债券资金 0.18 亿元完成整改,东胜区拨付 0.65 亿元,剩余
0.17 亿元将按工程进度拨付;关于乌审旗等 2 个旗区违规将债券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1.4 亿元的问题,相关旗区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拨付债券资金;关于杭锦旗等 3 个旗区未按规定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问题,相关旗区完善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完成了绩效评价。
(四)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于达拉特旗等 3 个旗区 2.5 亿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相关旗区承诺今后将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关于鄂托克前旗等 3 个旗 1 亿元直达资金未分配下达的问题,相关旗区已将资金全部下达;关于东胜区等 3 个旗区未直接将 111 万元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到最终受益人的问题,相关旗区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最终受益人;关于乌审旗等 3 个旗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信息匹配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相关旗区已将支付信息全部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2.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关于市本级及 2 个旗区部门权力清单未进行调整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调整;关于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 双随机、一公开” 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共计 7 个;关于市本级 3 个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网上办理的问题,承租资格确认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办理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公租房租金网上收缴功能正在实施开发;关于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 6 个单位应付未付民营企业账款 1597 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向民营企业支付账款完成整改;关于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未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195 万元的问题,已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184 万元,剩余 11 万元相关企业无法联系或已注销,经发布公告无法退还按规定结转为本级工会经费收入;关于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评审费转嫁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的问题,2 个旗区已将下一年度评审费纳入财政预算。
3.盘活存量资金方面。 关于市住建局等 8 个部门结余资金 522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全部上缴财政;关于 24 个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大于 500 万元的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压缩下年预算安排规模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将按规定压缩上年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部门的预算安排;关于已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二次沉淀 1543 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将合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