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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2025 年/2 月/26 日/第 A08 版政务公布
《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
办法》政策解读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质量、知识产权、标准化等相关工作战略部署,聚焦我市“ 科技创新+先进制造” 城市定位,逐步建立起具有东莞特色的质量和品牌优势,《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 2022 年 2月 8 日出台印发,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督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历经实施评估论证、部门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财政绩效评价、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市政府专题会审议等程序,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完善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印发,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现就《办法》修订背景、内容和资金分配原则等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
2022 年 2 月,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个部门一个专项” 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整合机构改革前散落在质量、商标品牌、专利等领域的相关政策,采取了“ 1+2” 方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办法》和《两个细则》 。《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激活我市质量、知识产权发展动能,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质量工作方面,2022 年获得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 7 次在省对市政府
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 A 级,近 3 年的得分居全省第 2 位;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233 项,居全省第
2 位;国家级检测中心 8 个,居全省第 3 位;获得各类有效认证证书约 10 万张,居全省第 2 位。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成功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连续三年在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中获评“ 优秀” 等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截至 2023 年底,东莞发明专利有效量为 6.64 万件,居全省第 3 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63.68 件,居全省第 4 位;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 60.8 万件,居全省第 4 位,各项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
由于《办法》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持续发挥专项资金资助对我市质量、知识产权工作支撑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延续原来“ 1+2” 方式,即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办法》修订主要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性事项,分为 10 章 42 条,围绕资金项目预算、分配、使用、核拨、绩效及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项目设置情况,包括质量、知识产权具体资助项目的支持范围、申请条件、资助奖励方式与额度等内容。项目设置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分为质量、知识产权两方面:
(一)质量项目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