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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报/2025 年/11 月/3 日/第 A07 版学术
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职业打假人的法律风险与规制路径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郭红俊
职业打假行为对市场环境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打击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本文通过分析职业打假行为的法律属性,从程序违法、实体认定、社会舆情等方面剖析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并结合行政法理论、比例原则等提出完善非现场执法规范、明确行政处罚边界等规制路径,以实现市场监管效能与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平衡。
一、职业打假行为的法律属性争议及理论溯源
(一)消费者身份认定的法理冲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此定义隐含主观目的性要求。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的批量购买行为,与传统的为满足生活需求的消费存在本质差异。从法律解释学角度看,对“ 生活消费” 应作目的性扩张解释还是限制解释,学界存在争议。目的性扩张解释会将职业打假人纳入消费者范畴,可能过度激励非真实消费的维权行为;限制解释则可能排除部分合理维权情形,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宗旨。
(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悖论
《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十倍赔偿制度,基于激励消费者维权和惩罚违法经营者的双重目的。然而,职业打假人将赔偿机制异化为营利工具,违背了惩罚性赔偿制度预防和惩戒的初衷。从法经济学视角分析,过度的职业打假行为可能导致企业为应对索赔而增加经营成本,最终转嫁给消费者,形成“ 维权悖论”。同时,职业打假人的规模化操作使行政资源过度集中于个案处理,影响对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效率。
二、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化理论分析
(一)程序违法风险的理论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