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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2025 年/3 月/21 日/第 A05 版要闻
关于深圳市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赵忠良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关于深圳市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 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 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2024 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234.7 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 6320.5 亿元;地方级收入 3914.2 亿元、下降 4.8%,主要是受重点行业调整、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影响。 地方级收入中, 税收收入 3265.1 亿元、 非税收入 649.1 亿元, 税收占比达 83.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14.2 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5573.6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700.9 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5573.6 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24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95.7 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收入总计 3479.3 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31.7 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3479.3 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75 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 1787.9 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367.7 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1787.9 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30.9 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 1602 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77.6 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1602 亿元,收支平衡。
(三)202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84.7 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 86.6 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6.3 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86.6 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64 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 65.5 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8.3 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 65.5 亿元,收支平衡。
(四)2024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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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广东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编制基金预算,深圳市社保基金预算不包含上述三个险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 7 个险种,当年收入 1083.7 亿元、支出 811.2 亿元,当年结余 272.4 亿元,年末累计结余 3264.2 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 2024 年结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4 年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 2024 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3530.2 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3449.8 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市本级 1316.9 亿元、区级 2132.9 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 150.1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 3299.7 亿元。
2.2024 年债务发行和偿还情况。2024 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978.6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
81.1 亿元(新增一般债券 9 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 72.1 亿元) ,专项债券 897.5 亿元(新增专项债券 751 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 146.5 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投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保障性租赁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2024 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 244.7 亿元、支付利息 88.1 亿元。
(六)2024 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 216 亿元, 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 3 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 213 亿元;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 8.9 亿元。
2.第二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 100 亿元,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 100 亿元;二是大鹏新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 2.3 亿元;三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 2.7 亿元。
经上述两次预算调整,2024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 3318.7 亿元调整为 3321.7 亿元、调增 3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 1500.4 亿元调整为 1813.4 亿元、调增 313 亿元;大鹏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 26.2 亿元调整为 28.5 亿元、调增 2.3 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 51.5 亿元调整为 63.1 亿元、调增 11.6 亿元。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七)2024 年财税和重点领域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2024 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组合使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促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推动按照“ 宝地宝用” 原则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积极稳妥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二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700.9 亿元,以更大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组织,全年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569.7 亿元,其中直达资金 52.5 亿元,充分发挥惠企利民效能。
2.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持续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二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经积极争取,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前海和河套税收优惠政策,前海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区,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三是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体系联席会议机制,新能源汽车等第一批产业集群基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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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作,高端装备等第二批产业基金管理人完成遴选,第三批产业基金启动公开遴选,总规模
51 亿元社保基金湾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落户深圳, 与平安集团合作设立 100 亿元险资基金正式落地,积极引入耐心资本。推广实施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四是更好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用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基金,资金池累计入库贷款 2.4 万亿元、涵盖
34.2 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基金累计为 4.12 万家企业提供再担保增信支持,累计撬动银行贷款 829 亿元。
3.切实用好政府债券,推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和消费。一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共下达我市 2024 年新增债务限额 760 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751 亿元,建立债券支出使用调度通报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有效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境外发债实现新突破,成功在香港发行 70 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出地方政府首只中长期离岸债和首只低碳城市主题绿色债,平均发行利率 2.3%,为深圳基础设施建设筹措长期低息资金,订单倍数达 6.9 倍,体现了投资人对深圳信用实力的充分认可,市财政局连续两年荣获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 杰出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 奖项。
4.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促进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从编制 2025年预算起,市区两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将零基预算理念和过紧日子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绩效等全过程,不将以往支出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 基数”,根据财力状况和轻重缓急等合理确定支出规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健全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健全债务管理制度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三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底数、账户、资金、收入、资产和财会监督情况全覆盖体系,开展政府采购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