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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税务系统干部人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税务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某某市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才实践锻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X管干部、X管人才原则,通过建立系统内常态化双向挂职机制、开展跨系统交流锻炼等方式,推动干部多层级、多岗位、多领域历练,不断增强干部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创新活力、发展潜力,为推动某某税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实践锻炼主要指全市税务系统各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及年富力强、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干部,通过挂职锻炼、互派交流等形式在税务系统内或到税务系统外相关单位开展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
第二章人选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实践锻炼人选主要从全市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调研人选及其他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中产生。第五条实践锻炼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