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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报/2025 年/1 月/7 日/第 001 版
弘扬法治精神 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江西省统计局X组书记 局长 曾永生
9 月 13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自 1983 年颁布、1996 年和2009 年两次修改以来,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了鲜明的ZZ性、时代性、方向性。
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X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亲自主持审议通过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改革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此次统计法修改,将X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X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X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