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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 年/5 月/10 日/第 008 版视点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理论依据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凯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X反复强调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共产X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从理论上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重大意义的逻辑起点。
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看,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马克思认为,消灭私有制后的社会基础与生产力状况,决定着共产主义社会客观上将经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马克思将这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同发展阶段区分为“ 第一阶段” 与“ 高级阶段”,列宁后来将其分别称为“ 社会主义社会” 与“ 共产主义社会”。列宁还认为,社会主义本身也将经历“ 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 发达的社会主义”“ 完全的社会主义” 等阶段。与马克思、列宁的理论一脉相承,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同志也曾提出社会主义将经历“ 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与“ 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 两个阶段的设想,但在某个阶段的实践中对所处社会发展阶段把握的偏颇也曾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造成过损害。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共产X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方位做出了科学判断,深入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特征、发展进程、主要矛盾、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基本纲领,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按照这个基本路线和总依据,中国共产X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要“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这里,“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其中“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蕴含了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廓清,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 在X的政策引领下,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 有关资料显示:“ 1981 —2016 年,个体经济的户数、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分别由 183 万户增长到 5928.95 万户,由 227万人增长到 12800 万人,由 5 亿元增长到 44400 亿元,分别增长了 31.4 倍、55.4 倍和 8880.0 倍。1989—2016 年,私营经济的户数、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分别由 9.05 万户增长到 2349.20 万户,由
164 万人增长到 18000 万人,由 84 亿元增长到 1305000 亿元,分别增长了 258.6 倍、.8 倍和15534.7 倍。”“ 截至 2017 年 9 月,实有私营企业 2607.29 万户,注册资本 165.38 万亿元,分别占企业总量的 89.7%和 60.3%。” 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60%以上,支撑起中国经济的“ 半壁江山”。
40 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改善经济结构、拓展国家税源、缓解就业难题、推动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