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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通知
20XX年 月 日0时55分,我区 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将小型公共娱乐、公共住宿、公共餐饮、公共休闲等“四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视线。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切实排查隐患。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对发现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