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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2025 年/1 月/11 日/第 006 版减灾救灾
浙江省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高效运行防减救灾委工作体系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 年 5 月 6 日,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整合设立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标志着浙江成为全国第一批调整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 防减救灾委”)的省份,在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征程中迈出关键一步。浙江省高效运行防减救灾委工作体系,全面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迅速搭建组织架构
完善常态运行机制
立足“ 大安全、大应急” 总体框架,浙江省设立防减救灾委“ 1+6” 组织体系,即设立省防减救灾委员会,统筹开展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同时保留省防指、森防指、抗震救灾指挥部、海洋灾害指挥部、防震减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 6 个议事协调机构,分领域履行灾害防御应对职责,构建起统分结合的组织架构。市、县层面也积极推进,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64%的地市、38%的县(市、区)已经设立防减救灾委,其余市县也将在 2025年上半年前全部组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