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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4 年/2 月/8 日/第 001 版
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专访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X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卫中强
本社记者 马付才
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近年来,浙江省法学会聚焦“四个重大” ,把握“四个导向” ,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具有浙江特色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去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明确提出“各级法学会应当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平安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以此为标志,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近期,就相关话题,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X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卫中强。
记者:浙江省如何把握和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选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上有哪些重要举措?
卫中强:X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对此,浙江省坚持目标导向,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场景下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生动实践,高站位统筹谋划、高水平构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目标定位。第一时间研究出台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法学会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特长优势,助力X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助力基层单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二是明确总体架构。按照省级不少于 50名、市级不少于 30 名、县级不少于 10 名的标准,全面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建设。目前,浙江省三级法学会共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1844 名,提前实现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覆盖。三是明确选聘标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主要来自法学院校、法学会各研究会、律师事务所和法治实务部门,并且通常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高级律师资格,法治实务部门人选通常从高级别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人员中产生。目前,浙江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中,高校学者占 15%,高级律师占 28%,法治实务部门骨干占 57%。此外,还明确了专家库成员的构成比例及推荐遴选、签约聘任等程序。
记者:为有效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浙江省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制度建设上主要做了哪些探索?
卫中强:浙江省坚持需求导向,高效率配置优质资源,严格遵循“三坚持” “三首” “三跨”工作原则,积极整合调度资源,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为” ,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一是强化联络协调。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联络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专家联络办主任由同级法学会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负责带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资源调度。坚持全省“一盘棋” ,建立跨层级、跨区域协作机制。温州市法学会结合实际探索推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跨区“结对帮扶”模式。义乌市法学会尝试聘请 2 名外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重大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丽水市法学会以及嘉善县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