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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5 年/8 月/7 日/第 005 版平安中国专刊
政法机关践行新时代海上“ 枫桥经验”
乘“ 枫” 破浪化解海上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杜洋
“ 没想到无人机出警这么快, 把现场情况记录得清清楚楚, 大家看着事发现场视频记录进行调解,十多分钟就把问题解决了。” 提到今年初县公安局、海上安全委员会解决了他的烦心事,浙江省三门县养殖户老陈感慨地说。
3 月 7 日,一艘外国货船从三门县健跳港锚地出发前往一造船场进行维修。航行过程中,货船不慎对附近养殖的鳗鱼苗造成损害,老陈得知情况后立即报案。
接到警情后,三门县公安局立即派出无人机抵达涉事地点,对现场情况进行图片、视频记录,并指派民警引导涉事人员到县海安委进行调解。在翔实的证据支持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老陈的损失得到了合理补偿。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近年来,浙江、辽宁、海南等沿海地区政法机关践行新时代海上“ 枫桥经验”,建立调解平台,创新调解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深化科技赋能,乘“ 枫” 破浪化解海上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海洋法治环境,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优化阵地建设
4 月 8 日,由盘锦海警局大洼工作站牵头打造的“ 海上枫桥” 矛盾调解室正式运行。截至目前,调解室已接待群众来访 12 次、解答咨询 19 次、调解纠纷 8 起。
这是各地积极践行海上“ 枫桥经验” 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涉海矛盾纠纷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海货交易价格纠纷,二是船只碰撞事故纠纷,三是渔
具、海货归属纠纷。这几类矛盾纠纷一般事情不大,但不及时解决,就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针对上述纠纷类型,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司法局柳赞司法所依托柳赞镇渔民协会建立渔民调解室,调解员由渔民协会里熟悉民情、德高望重的工作人员担任。
“ 调解室紧邻海边,一旦发生涉海纠纷,渔民们下船走几十米就能来到调解室,调解员也可到船上进行调解,自 2023 年 3 月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涉海纠纷 35 起。” 柳赞司法所所长王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以平海镇为试点先行镇,指导该镇集结渔业专家、老船长、养殖户等成立渔业行业调解委员会,发挥“ 老船长” 等熟悉海上事务、经验丰富的优势,赋能调解工作,实现“ 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