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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2025 年/11 月/14 日/第 001 版
以法治化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筑基赋能
访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丽
本报记者 张雪南 曹志男 应群伟
法治筑基,数智赋能。“ 十四五” 以来,宁波市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市委提出的推进“ 一流智慧善治城市建设” 为牵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体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7 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15 次获评“ 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 19 年蝉联省“ 平安市”,夺得“ 二星平安金鼎”,10 个区(县、市)实现“ 星级平安金鼎”“ 满堂红”,以政法之为、法治之力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安全支撑和法治保障。
近日,本报记者专访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丽,围绕“ 十四五” 期间的亮点工作进行深入解读。
记者:“ 全域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是宁波“ 十四五” 期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您看来,宁波这套体系的亮点是什么?其中最核心的“ 宁波特色” 又体现在哪里?
张丽:“ 十四五” 期间,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将其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重要抓手,纳入市委“ 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 项目,坚持“ 源头防范、多元化解、科技支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具体来说,首先是突出源头防范“ 一盘棋”,实现良法善治。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首创地方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制定、修订《宁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8 件,出台全国首个《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地方标准,创新社会风险“ 双排查、双评估、双报告” 机制,构建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规体系。
其次是突出化解路径“ 一体化”,实现分类处置全链循法。针对解纷路径不清晰等问题,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工作任务清单、分类处置导引及诉前调解流程指引,形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工作体系。设立全国首个地市级调解学院——宁波调解学院,培育打造“ 老潘警调”“ 海上枫桥” 等一批调解品牌,办理信访事项“ 四到位” 等 13 个工作法入选全国、全省“ 枫桥式工作法”。
第三是突出解纷平台“ 一站式”,实现调处化解全程闭环。迭代升级市县乡村 4 级综治中心(站),推动职能部门和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等入驻,施行“ 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全程督办、 闭环反馈” 工作流程, 创新研发 “ 宁波市海晏在线”, 矛盾纠纷化解平均时长缩短 43.3%,努力实现解决纠纷“ 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最核心的“ 宁波特色” 是数字赋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以浙江承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全国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深耕政法领域垂直大模型,依托“ 浙里· 甬平安”“ 全量矛盾纠纷风险研判预警应用” 等数字平台矩阵,在全省率先研发“ 矛调素问” “ 多源碰撞风险预警” 等 AI 应用集群,“ 移动微法院”“ 慧眼守未” 等一批创新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