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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 农村版/2025 年/8 月/7 日/第 003 版理论与探索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助力河南乡村治理现代化探析
洛阳市孟津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孟津区法学会会长 韩新伟 洛阳市孟津区委
政法委ZZ部副主任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级经济师 王志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X的建设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旨在为担当者“ 兜底”、为实干者“ 撑腰”,对激发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的创新活力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河南正扎实推进“ 五基四化”,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如何用好用活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有效消除干部“ 怕出错” 的顾虑,点燃干部“ 想干事、敢干事” 的热情,是深化基层改革、赋能乡村善治的关键一环。
一、现实之困:基层干部为何“ 不敢为”
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河南广大基层干部是主力军。然而,部分干部存在“ 不敢
为” 的顾虑,其背后有深刻的现实根源。
一是存在“ 怕踩红线” 的顾虑。
当前在全面从严治X背景下,纪律规矩的笼子越扎越紧。一些干部对政策边界、改革尺度把握不准,担心探索中的失误被简单等同于违纪违法,尤其在涉及土地流转、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处置等敏感领域顾虑重重,宁愿“ 求稳” 也不“ 求进”。
二是存在“ 干多错多” 的顾虑。
乡村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复杂交织。部分干部感到,创新探索、啃硬骨头往往伴随着风险,一旦出现偏差或引发信访舆情,即使初衷良好、过程合规,也可能面临追责问责, “ 不干不错、少干少错” 的消极心态有所滋生。
三是存在“ 标准不明” 的困扰。
虽然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原则方向,但在基层具体操作中,“ 哪些错能容”“ 容到什么程度”“ 如何认定纠错到位” 等细则不够清晰量化。标准不明导致干部心中没底,担心申请容错反成“ 自证其责”,制度“ 悬在空中” 难以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