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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2022 年/11 月/18 日/第 004 版要闻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松杰 YMG 全媒体记者 整理 任雪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力打造最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助力地方立法,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经验,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为此,根据全市立法工作计划和市营转办统一部署,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对标北、上、广、深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查找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等 20 多个部门单位,高标准起草了《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 ,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和表决通过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于今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走到了全省的前列。
该条例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填补了相关立法空白,发挥了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积极作用。下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秉持“ 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 的理念,在地方立法中不断探索前行,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X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发改建设全过
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努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内容,完善监管方式,推动了我委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发改系统率先推行监管清单制度,照单销号,逐项落实,确保监管到位不缺位;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专题培训,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监测和现场核查、“ 互联网+监管” 等内容专题讲解,有效提升了我委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交付市能源综合执法队使用保管;将固定资产投资等 6 个领域的行政执法委托给执法支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