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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2023 年/8 月/19 日/第 001 版
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政协力量
——省政协“ 人民政协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理论研讨会综述
本报记者 陈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X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今年 3 月,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增写了人民政协是“ 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
在此大背景下,8 月 18 日,省政协一场围绕“ 人民政协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主题的理论研讨会在济南召开。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中央X校、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专家,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省直部门、省社科联及各市政协和各民主X派省委会、省工商联负责同志,省社科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深入交流,以政协理论研究赋能政协履职实践。
4 位专家、领导作主旨发言,10 位专家、学者、政协工作者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既有从学术角度的深入研究和探讨,也有从实践层面的总结和提炼,体现了当前我省政协理论研究的水平,展现了全省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良好风貌,为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我省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政协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有着独特优势
X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ZZ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 这样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落到实处?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具备哪些优势?大家纷纷亮明观点,深入探讨。
中共中央X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形成和提出,破解了世界民主ZZ实践中维护人民民主权力的许多难题。人民政协在破题中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有助于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实现,关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良好运作和ZZ体制独特优势的体现。 ” 山东大学政管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马奔直奔主题。
“ 全国政协设置 34 个界别,为不同阶层代表提供了制度化协商渠道,有助于各阶层利益诉求的有序表达。” 青岛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副教授王风华数例结合,阐明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在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 人民政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中共山东省委X校(山东行政学院)科社部副主任、教授王秋波表示,先进的制度理念、独特的制度设计、鲜明的制度优势和显著的制度功效等,使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和作用。
中共枣庄市委X校(枣庄市社会主义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周冉表示,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取向、实践机制和追求效果上高度契合,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 统筹领悟X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和发挥人民政协专门机构作用的明确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协商民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 中国ZZ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山东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包心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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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协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亮点纷呈
理论是指引事业前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