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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 年/11 月/14 日/第 002 版时讯
时代之问

法治之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谈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
首席记者 阎炎
内涵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工作的主线。时代之问,广州有为。作为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空间规划的系统性、统筹性、融贯性,首次明确围绕“ 规划制定、实施、监督、治理以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等活动” 实施贯穿式管理,并实施“ 从山顶到海洋” 的全域全要素、分区分类空间保护利用,以立法方式巩固国土空间系统治理集成式改革成果,有力支撑超大城市内涵式发展。 作为全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唯一试点,广州立足改革优势和地方特色,探索以法治保障“ 多规合一” 改革成果,以一般立法权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开拓了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的新样板。 为了便于各地借鉴广州经验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进程,记者就《条例》相关问题采访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邓毛颖。
“ 规划体系融合” 法定化,探索内涵式治理新路径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之一,广州兼备山水林田湖海多类自然资源要素,且人口、经济、建设高度集聚。《条例》以规划体系融合、规划实施融合贯彻“ 两统一” 职责,以法治保障“ 多规合一” 改革成果,为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中,广州立足新发展阶段,基于规模大、人口密集、历史悠久、特征多元等超大城市特点与挑战,探索美丽国土空间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为导向的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径。 在此期间,广州主动承接并实质性推进了 9 项自然资源领域的国家级试点工作,涵盖从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到用途管制、资源利用的全链条、全要素改革。 《条例》正是广州国土空间系统治理集成式改革与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
“ 7 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城市工作重心全面转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条例》立法层级性质尽管是地方性法规,但立法的内容性质应当赋予更高追求目标价值。我们在立法过程中聚焦新发展阶段更好履行‘ 两统一’ 职责的改革攻坚任务,以法治保障‘ 多规合一’ 改革成果,确立法定规划体系,融合空间用途管制,全面促进资源利用转型升级。” 邓毛颖介绍,响应国土空间治理数智化转型要求,《条例》推动建设规划数据信息汇聚和业务协同的平台系统,并要求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