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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有效解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根据《关于新形势下X内ZZ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X和国家机关X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X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精神及省、市委有关部署,明确如下措施。
一、民主生活会
1.参会对象
民主生活会参会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中X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中X员领导干部不足3人的,经请示上级X组织同意,参会范围可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X员主要负责人。扩大参会人员可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不作自我批评。扩大参会人数,由各单位自行把握,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数量较少的可全部参加,数量较多的可选择部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