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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汉)/2025 年/1 月/23 日/第 005 版文件
关于呼和浩特市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的
报告
——2025 年 1 月 5 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不断强化办好两件大事财政保障能力,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4.8 亿元、同比增长 7.03%。其中,税收收入 209 亿元,同比增长 7.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82.02%;非税收入 45.8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17.9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趋稳,财税部门挖潜增收成效显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4.66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12.52 亿元、同比增长 37.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45.35 亿元,同比增长 18.09%。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隐性债务置换政策红利释放,我市全力打造科技创新、现代消费等“ 六个区域中心” 带动土地资源有效开发利用,“ 以地化债” 联动翘尾作用持续发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 7599 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70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147 万元,统筹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14.3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12.76 亿元的 101.37%。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0.75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9.27 亿元的 115.9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7.54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38.45 亿元的 97.63%(其中市本级收入 13.36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14.44 亿元的 92.5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48.69 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 48.19 亿元的 101.0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7.3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6.85 亿元的 102.72%。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12.15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09.93 亿元的 102.0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7.71 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 7.44 亿元的 103.6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7.7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37.47 亿元的 100.64%(其中市本级支出 13.57 亿元,完成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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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4.06 亿元的 96.5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9.4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46.06 亿元的 107.2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7.3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8.95 亿元的 91.35%。
2024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 2.15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30.41 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已由自治区统筹。二是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外,我市其余社会保险基金采取全市统筹模式,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不再重复报告。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18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45.23 亿元的 115.37%,超收收入 6.95 亿元按规定统筹用于化解政府债务。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314.19 亿元,下级上解收入
86.15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83.7 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22.59 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 61.11 亿元),上年结余 82.19 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 2.41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0.31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52 亿元,收入总计 624.65 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8.7 亿元, 完成调整预算数 335.72 亿元的 80.04%。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 22.99 亿元,补助下级支出 192.78 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60.75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12.41亿元,支出总计 557.63 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67.02 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于年底下达,年度内无法全部执行;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13 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X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费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引进人才、维护青少年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城市文明形象宣传等。
——国防支出 0.52 亿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
——公共安全支出 11.55 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普法宣传、装备购置、案件办理等。——教育支出 19.16 亿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 两免”“ 助学金” 配套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学
校公用配套经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开展课后服务、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乡村教
师生活补贴、教师进修培训、职教园区建设、儿童探索馆运营等。
——科学技术支出 4.35 亿元。主要用于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医疗能力提升、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3.84 亿元。主要用于第十届“ 博博会”、旅游发展大会、创建老牛湾黄河大峡谷 5A 级旅游区、惠民演出、文博场馆、文化客厅、大黑河军事公园花海、天骄体育公园、开展冰雪运动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8.39 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计划人员补助、全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救助、困难群众救助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 21.97 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保障、医院迁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等。
——节能环保支出 8.19 亿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湿地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农村环境整治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0.64 亿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内涝积水点改造、雨水泵站提标改造、污水管线改造、重点道路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街景风貌和节点美化提升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 15.99 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牧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耕地建设与利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河道管护、水网建设、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打造生态绿带、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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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支出 30.28 亿元。主要用于地铁运营、国家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省道 311、G5901 伊利健康谷互通工程、农村客运补贴、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69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等。
——金融、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3.47 亿元。 主要用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以旧换新补贴、促消费活动、青城惠民菜店建设补助、中欧班列补贴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 1.92 亿元。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洪自动气象站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 5.27 亿元。主要用于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维护、住房公积金发放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6 亿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3 亿元。 主要用于灾害风险防治、 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地震台网运行等。
——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用及其他支出 20.25 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偿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90.34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97 亿元的 93.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18.68 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131.49 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21.65 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 109.84 亿元) ,上年结余 10.79 亿元,收入总计 251.3 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96.0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97 亿元的 98.9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 27.62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68.51 亿元,债务转贷支出 44.39 亿元,调出 2.41 亿元,支出总计 238.94 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 12.36 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专项债券结转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6.03 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债务偿还和城市建设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75 亿元。主要用于供热能力改造优化、老城区城建提升、园林绿化维护等。
——彩票业务及彩票公益金支出 1.4 亿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41.83 亿元。主要用于打造智慧城市、国土绿化、蔬菜补贴、燃煤
散烧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草业技术中心建设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1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5558 万元的 74%,收入完成比例较低的原因是部分国有企业依法优先使用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上上级补助 705 万元,上年结转 216 万元,收入合计 5034 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8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 3161 万元的 16.7%, 支出完成比例较低的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按照合同约定按比例支付资金。加上补助下级 563 万元,调出3147 万元,支出合计 4238 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796 万元。(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 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215.18 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资金 22.59 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21.65 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 170.94 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温暖工程、医院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机场、重点道路、市政设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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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以及棚户区改造、长输供热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等 6 个项目;自治区转贷我市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 103.87 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4 年,按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要求,全市足额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金 7.73 亿元,支付利息 45.57 亿元,共计 53.3 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582.4 亿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 911.95 亿元,专项债务 670.45 亿元;按级次划分,市本级 1212.1 亿元、占 76.6%,旗县区370.3 亿元、占 23.4%。
(四)2024 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4 年共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涉及两个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是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22.59 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 10.87 亿元)和结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 4.91 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是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52 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支出缺口。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 258.54 亿元增加到 278.69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是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1.65 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 1.47 亿元) 、结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 5.97 亿元和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 60.94 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调减因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相应安排的支出 20 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 126.54 亿元增加到 193.63 亿元。
(五)2024 年落实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开源节流做大收入,持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一是培植壮大财源。全面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培育“ 六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助力提升首府经济实力,带动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24 年全市税收收入实现 209 亿元、同比增长 7.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82.02%,财政收入质量较高。“ 六大产业集群” 税收增长有力,实现收入 37.6 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 19.3 个百分点。工业园区对属地财政收入贡献更加凸显,实现税收收入 31.89 亿元,同比增长 4.17%。二是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与化债统筹谋划,清理盘活闲置、账外、涉案资产,推动股权转让收入和矿产、林场、湿地等国有资源使用费及时入库,全市增加收入 7.49 亿元。三是全力向上争取支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用足用好自治区“ 强首府” 政策支持,积极对接协调争取资金增量。2024 年上级累计下达我市各类资金 328.4 亿元,增长 8.6%,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四是紧盯总部税收。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落实“ 强首府” 政策,推动铁总、管网集团等总部经济企业税收 9.05 亿元及时划转我市。五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落实X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2024 年市本级压减非急需、非重点支出 10.4 亿元,全市“ 三公” 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政策资金综合发力,为高质量发展增蓄动能。统筹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财政补助、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与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整合用好各类财政资金,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资金 25.3 亿元向我市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装备制造“ 六大产业集群” 聚焦聚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统筹财政资金 10.18 亿元、同比增长 23.88%,支持我市实施科技“ 突围” 工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新质生产力。投入人才引进、培养相关资金 1.59 亿元, 用于举办呼包协同发展人才科创大会、 职业技能大赛, 与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共建,保障我市引人留人相关政策落实,支持人才创新高地建设。三是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积极争取利用中央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 18.1 亿元、自治区下达新增债券资金 44.24 亿元,支持水利、长输供热管网、棚户区改造等百余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统筹用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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