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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2025 年/1 月/21 日/第 009 版要闻
关于上海市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 年 1 月 18 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市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X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全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有效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374.2 亿元,为预算的 95.9%,比 2023 年(下同)增长 0.7%。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 上年结转收入、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 调入资金等 2951.9 亿元,收入总量为 11326.1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874.8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8.6%,增长 2.5%。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1451.3 亿元,支出总量为 11326.1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855.9 亿元,为预算的 95.3%,增长 0.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区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 2235.1 亿元,收入总量为 6091 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02.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5.5%,增长 8.5%。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2488.8 亿元,支出总量为 6091 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我们迎难而上、难中求成,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强收入分析研判,扎实有序推进收入组织,努力实现收入正增长。2024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8374.2 亿元,增长 0.7%,其中,税收收入 7082.7 亿元,非税收入 1291.5 亿元,税收占比为 84.6%,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收入增幅低于预期,一是因疫情原因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于 2023 年到期,缓税收入集中入库,抬高了收入基数;二是国家陆续出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内对财政收入带来减收影响;三是物价持续低位运行,拉低了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但从收入趋势上看,随着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四季度收入增长 2.1%,呈现企稳态势。
2.市级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坚持总量和结构并重,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支持经济发展、基本民生、城市治理等重点支出。教育支出 343.8 亿元,完成预算的 99.6%;科学技术支出 353.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2.4 亿元,完成预算的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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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支出 99.5 亿元,完成预算的 140.3%;交通运输支出 389.3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2.5%。
3.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961.4 亿元,完成预算的 95.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 773.1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 188.3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保持对教育、“ 三农”、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2024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202.8 亿元, 为预算的 106%, 下降 7.6%。 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 1351.7 亿元,收入总量为 4554.5 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881.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83.6%,下降 3.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1673.4 亿元,支出总量为 4554.5 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724.1 亿元,为预算的 95.5%,下降 17%。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区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 957 亿元,收入总量为1681.1 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43.9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3.7%,下降 10.3%。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1037.2 亿元,支出总量为 1681.1 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630 亿元,为预算的 94%;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503.3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83.3%,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轨道交通和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三)202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7.8 亿元,为预算的 120%,增长 0.2%。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 41.7 亿元,收入总量为 189.5 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7.9 亿元,完成预算的 91.1%,下降 9.6%。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81.6 亿元,支出总量为 189.5 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6.6 亿元,为预算的 127.7%,增长 1.3%。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 29.8 亿元,收入总量为 136.4 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78.2 亿元,完成预算的 99.2%,下降 12.2%。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58.2 亿元,支出总量为 136.4 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2024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6888.4 亿元,为预算的 97.6%,增长 0.3%。其中,保险费收入 6176.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 463.1 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 249.2 亿元。收入总量为 6888.4 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5885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9.2%,增长 10.2%。加上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 72.2 亿元,支出总量为 5957.2 亿元。当年收支结余 931.2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8631.9 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 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国务院批准,2024 年财政部核定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 10295.2 亿元。截至 2024 年底,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 9090.9 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2024 年,本市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354 亿元,包括新增债券 597 亿元和再融资债券 757 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市域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旧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等,以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对于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情况,市财政
局编制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和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以上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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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 《上海市 2024 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5 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 。
(六)2024 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X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要求,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更加积极有为、主动作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大力支持“ 五个中心” 建设,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服务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本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1.放大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效应,支持深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落实重大战略资金保障。设立第二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保持江浙沪“ 两省一市” 出资规模三年累计不少于 100 亿元。延续设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强化要素支撑和政策保障,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做好第七届进博会资金保障。
深入实施财税政策支持。持续推进落实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沪先行先试,超 500 户次企业减税近 1 亿元。在全国首批试点暂时进境修理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实施保税,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落实共建“ 一带一路” 部署,在国家部委支持下,上海铁路闵行站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
加大改革试点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改革指导意见,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作为试点地区率先开展试点,加强与国际通行政府采购规则的衔接,按照新的措施要求实施政府采购,超 500 个政府采购对标改革项目陆续顺利开展采购活动,国家确定的政府采购领域 16 条对标改革措施已全面落地实施。加快研究建立长三角跨区域产业转移成本共担、财税分享机制。
2.多措并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保障经济回升向好
支持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发展。综合运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技术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出资支持设立千亿级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促进培育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635.5 亿元,同比增长 20.3%。支持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强化在沪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底层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将软科学领域重点项目纳入“ 包干制” 试点,为更多科研单位和人员“ 减负松绑”。推进设立“ 大零号湾” 专项资金,支持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全市财政教育支出 1233.8 亿元,同比增长 2.3%,支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 双一流” 建设,推动上海基础研究高地建设。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整合,提升专项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为厚植人才优势提供资金保障。
聚焦支持扩内需。安排市级建设财力资金,运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财政部下达本市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叠加安排地方财政资金,支持“ 两重”“ 两新” 项目落地实施,多措并举促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在国家明确的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运用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高能级展会、高品质文艺演出、高流量文博美术大展、重大体育赛事项目等给予支持,吸引和扩大消费。支持发放“ 乐· 上海” 服务消费券,促进释放餐饮、住宿、电影、体育等领域消费潜能。保障“ 上海之夏”“ 五五购物节” 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
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研究制定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发生特殊困难企业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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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予房产税税收减免,助力相关企业纾困发展。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资本规模,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和中介作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推动实施“ 科技创新与专项担保计划”,提升科技型企业担保额度上限。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修订新一轮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取消科技、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不良贷款补偿门槛,提升补偿比例,优化信贷奖励资金考核指标和评审方式,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助推“ 政采贷” 业务开展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3.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着力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