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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汉)/2025 年/1 月/27 日/第 006 版高原要闻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 年 1 月 19 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 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 年是实现 “ 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X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X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X代会和十届自治区X委历次全会部署,聚焦“ 四件大事” 聚力“ 四个创建”,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24 年,全区财政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要求,总体执行情况:一是聚焦适度加力,全力以赴加强财政要素支撑,财政收支增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两年规模创新高、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增值税、所得税等反映经济活跃度的税收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两年实现结转零增加,支出增速连续 7个月位居全国第二,西藏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做法入选 2024 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国推广。二是聚焦提质增效,守正创新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政策和资金效能不断提升。持续深化“ 2+1” 财政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区直管县、教育和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等改革,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加强财会监督,预算管理水平、财政支出效率、财经纪律意识显著提升。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全区各级各部门奋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277.2 亿元,增长 17.1%。其中:区本级收入 38.3 亿元,增长 28.3%。财政收入增幅较高,一是经济快速增长拉动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二是盘活各类资产资金相应增加非税收入。
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全年规模达到 2580.8 亿元。出台严格落实X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支出需求。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919.5 亿元,增长 3.9%。其中:区本级支出 634.5 亿元。全区支出结构实现“ 两个重点倾斜”,民生支出占比提高到 84.1%,市县支出占比提高到 78.3%,均为历年最高水平。
财政收支实现总体平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 3924.1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277.2 亿元,中央补助 2580.8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85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78.1 亿元, 历年结转 368 亿元, 调入资金 35 亿元; 支出总量 3924.1 亿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919.5亿元,上解中央 6.7 亿元,偿还一般债务 38.5 亿元,调出资金 14 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3 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47.1 亿元(资金结转均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结转规模比上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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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 120.9 亿元) 。区本级收入总量 3021.5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38.3 亿元,中央补助 2580.8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85 亿元,地市上解收入 22.7 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历年结转等 294.7 亿元;支出总量 3021.5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34.5 亿元,上解支出 6.7 亿元,偿还一般债务 8 亿元,补助市县 1818.6 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 71 亿元,调出资金 1.4 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31 亿元,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0.3 亿元 (结转规模比上年下降 26.4 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 40.5 亿元,增长 7.2%,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 621.7 亿元;支出 558.9 亿元,增长 340.9%,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 621.7 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 4.4 亿元,增长 21.1%,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 536.5 亿元;支出 416.4 亿元,增长 1097.4%,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量 536.5 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争取中央支持化债的专项债券较大,相应抬高支出规
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 8.4 亿元,增长 4%,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 12.2 亿元;
支出 5.7 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总量 12.2 亿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 2.9 亿元,减少 6.8%,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 4.9 亿元;支出 2.9 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总量 4.9 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353.6 亿元,增长 2.3%;支出 255.7 亿元,增长 0.9%;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合计 754.3 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3 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 681.73 亿元。2024 年发行债券 584.94 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40.55 亿元,债务余额 1226.12 亿元,较 2023 年末增加 544.39 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1242.6 亿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是:四本预算全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大量在执行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编制按规定未能包括执行中追加部分,有关情况依法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进行了反映。上述预算执行数据为快报统计数,决算编制汇总后将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以上 2024 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二、2024 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 年,全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 ,落实自治区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升政策效能,有力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在政策组合上,更加突出加力提效。组合运用税费优惠、政府债券、金融补贴等多种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回升向好。按照税收法定、税负从轻原则,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顶格执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全国唯一无自设收费项目的省份,着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坚持政府专项债券早发早用,聚焦重点领域,带动社会资本促投资扩内需。开展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县高质量发展积极性。
在保障机制上,更加突出权责清晰。在民族省份率先开展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增强基层“ 四件大事” 财力保障。改变沿用 28 年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更好落实教育服务提供责任,全年财政教育投入增幅和占 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位居全国第一。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 65 项,以绩效为导向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更加健全,资金分配规范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在中西部地区率先扭转转移支付下达慢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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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算管理上,更加突出统一规范。在全国率先将绩效预算、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三项改革有机融合,深入推进“ 2+1” 财政综合改革。制定信息化项目、论坛节庆展会等预算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加快。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实质性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取消或压减预算。完善财会监督体系,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风险防控上,更加突出可持续性。坚决兜牢“ 三保” 底线,做到预算编制不留缺口、执行监测不留死角、风险处置不留隐患,强化重点支出兑现库款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2024 年全区财政支撑更加有力、绩效更加凸显、运行更加稳健。重点保障了以下方面: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着力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支持深化“ 7+1” 维稳防控模式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法检聘用书记员和法律援助律师补助标准。落实资金 9170 万元,支持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立与市场价值同步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
着力支持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支持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打造“ 和美共治” 基层治理品牌。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落实资金 1.4亿元,支持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二)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战略性全局性地位,有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藏传佛教中国
化。
着力支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实施“ 四大工程”“ 六项行动”,统筹推进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支持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 三交” 计划,打造“ 高原红石榴” 少数民族参观团品牌。
着力支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寺庙财税监管
全覆盖成果,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 269.9 亿元、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 243.4 亿元、政府债券资金 52 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 两重” 项目建设,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
坚定不移促进消费增长。 加大促消费资金投入, 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走在全国前列。落实资金 7.5 亿元,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资金 2 亿元,支持高原新型炊具推广、“ 幸福西藏· 乐享生活” 等促消费活动开展。
坚定不移提升产业质效。 着力支持打造定位清晰、 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落实资金 41.2亿元,支持高原农牧业发展,加快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设立 5 亿元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通用机场建设。落实资金 7.2 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 7.5 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绿色工业、高新数字产业、边贸物流业、藏医药产业等加快发展。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自治区财政科技投入翻一番,达到 5.62 亿元,服务保障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资金 1.5 亿元,支持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数字经济研究等。落实资金 8294 万元,支持拉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
坚定不移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资金 5 亿元,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深化“ 双招双引” 工作。落实资金 7500 万元,支持开展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奖补。落实奖补资金 3953 万元,支持解决小微企业和“ 三农” 主体融资难问题。实施企业上市“ 格桑花行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区内企业予以奖补。全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严厉打击会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首次吊销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底线任务,落实资金
123.9 亿元,优先用于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学习运用“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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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工程” 经验,落实资金 51.9 亿元,支持高原和美乡村建设,改造户厕 2.4 万座,人畜分离 4.3万户。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资金 10.2 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补助标准提高到 3144 元,管护面积达到 294 万亩。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农业生产及畜牧业种业提升补贴资金 6.6 亿元。落实资金 5 亿元,支持开展青稞大田用种差价补贴、牧草返青季休牧补偿等试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的比例提高到 13.9%。落实资金 11.3 亿元,支持农牧业防灾减灾,首次建立青稞“ 一喷三防” 补贴政策,开展森林保险试点。
坚定不移提高开放水平。落实资金 8 亿元,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落实资金 10 亿元,支持樟木口岸恢复重建。统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持日喀则国际陆地港建设、14 个传统边贸点恢复开放等。支持办好中国西藏“ 环喜马拉雅” 国际合作论坛。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力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兜牢兜实基层“ 三保” 底线。对基层转移支付 1818 亿元,全区“ 三保” 未出现一起风险事件,为全国基层“ 三保” 风险控制最好省份。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对县级“ 三保” 预算审查 100%
全覆盖,比中央要求审查比例高出 50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