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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郭宝峰局长在全县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讲话
为切实贯彻落实2018年国家、自治区、盟等上级防汛抗旱会议精神,根据我县今年汛期气候预测,现就我县2017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回顾并就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2017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县的气象状况大体是以干旱为主,在个别行政村产生过短时强降水。针对这种天气形势,从防汛抗旱工作方面,我们还是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地落实了防汛抗旱责任制。修订了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预案,修订了西山湾、大河口等15座水库的应急抢险预案,落实了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各水库和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部门责任人。  (二)、积极修复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系统,对县内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进行适时监测,根据降雨情况及时地发出预警信息。去年共计修复6处降雨监测站,使监测站点达到38个,向旅游景点和乡村发出防汛预警信息19次。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启动防汛3级响应一次。  (三)、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生命至上,以防为主”宣传片和“山洪警示”近一个月。印发《山洪灾害防御手册》5000余份。  (四)、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使雨情、汛情、灾情能及时上传下达。(五)、针对旱情为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利用抗旱经费维修了五号村一、二组和九号村五组等三个村民小组的供水工程。还新建了三眼生活供水井。  二、今年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入汛期,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明确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多伦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主动承担各自职责,要坚决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前部署,认真检查。  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整改措施。找出薄弱环节,消除度汛隐患。对于一时难以处理的度汛安全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度汛措施,切实把今年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三)修订预案,强化管理。  要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预案修订要在认真总结以往防汛抗旱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防洪工程现状修订。防洪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符合本地实际。各级责任人要全面熟悉、掌握修订后的预案,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要立即启动预案。  (四)落实防汛物资,加强协调配合。  要采取集中储备与代储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量的砂石料、编织袋、木料、水泥、钢材等应急防汛抢险物资,并进行详细登记造册。  (五)抓好水库调度,保障水库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全县各大中小型水库,汛期要严格按照盟防汛办《关于2018年汛期各水库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的通知》和县防汛办《关于印发2018年各小水库汛期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的通知》进行合理调度运行,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复的调度运行方案,未经允许任何水库不得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工作制度,发现险情果断决策、及时抢护、科学处置,及时转移下游群众。  (六)规范河道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河道内的违章工程,人为设障及对度汛有影响的设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管理条例》“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进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对拒不服从的可向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申请进行行政处罚。各单位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为避免草场挤占行洪河道,造成草场被淹社会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要求,国土局、农牧业局、草监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在划分土地、草场时,要重点做好河道的确权划界工作,预留出河道的管理范围,不得占用。  (七)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要突出做好山洪易发区、低洼易洪易涝区和涉水旅游景点、公路和铁路等施工工地、采石场、矿山及尾矿坝等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防御工作。要完善预案,明确危险区、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群防群策工作,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八)全力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住建部门要认真制定和修订防洪应急预案,并报当地防汛办备案。要统筹考虑城市外洪、内涝问题。  (九)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汛期信息报送工作,洪涝灾害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同时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政府部门的沟通,避免不同部门数据报送不一致。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盟防办将不定期抽查各旗县防汛应急值守情况,严明防汛值班纪律。